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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科研业绩日常填报科研系统的要求

发布日期:2025-02-16

科研业绩日常填报科研系统的要求


一、填报内容

教师取得的科研业绩,应根据系统要求进行日常填报,包含项目(纵向项目/横向项目)、成果(论文/著作/专利/获奖等)、学术交流等。

教师填报时应注意数据完整性、准确性,如:项目成员、经费预算、立项目期、完成日期、立项金额等,并按照学院审核要求填写、上传完整的资料。

注:2023年及以前取得的科研业绩已导入系统,需教师将数据完善后提交;2025年及以后取得的科研业绩由教师本人新增,可以进行日常填报、提交,二级学院进行日常审核、提交

二、学院审核

二级学院对本学院教师个人填报的科研业绩进行审核,主要审核数据的完整性、准确性,不符合要求的数据应退回修改或删除。审核时应注意以下几点:

1.各类业绩成果填报注意事项

纵向项目需教师上传立项通知(文件、证书等)、申报书,结题需上传结题证书(结题凭证等)。(上传的文件应命名为“立项通知”“申报书”或“结题证书”)

横向项目需教师上传“合同登记证明”“技术合同”两个文件。(上传时应将“合同登记证明”“技术合同”按前后顺序合并成一个文件,文件应命名为“合同登记-技术合同”)

论文成果需教师上传“论文资料(封面、版权页、目录、正文全文,对电子出版的文献可以只上传正文全文)”和“检索证明”两个文件。(上传时“论文资料”“检索证明”分开上传,文件应命名为“论文资料”或“检索证明”)。同时登录相关检索网站核实中科院期刊分区。

专著需教师上传“专著资料(封面、版权页、序言、目录、正文第一和最后一页)”。(上传文件应命名为“专著资料”)

专利(含发明、实用、软著等)需教师上传“专利资料(授权证书、专利全文)”。(上传文件应命名为“专利资料”,申报阶段的专利不用填报)

参加学术会议需教师上传会议通知、现场作报告的照片或作报告的证书等证明材料。(上传文件应合并为一个文件,命名为“学术会议资料”)

科研获奖需教师上传获奖证书、评奖申报材料。(文件命名为“获奖资料”)

智库决策类需教师上传领导批示的相关材料和全文。(文件命名为“智库决策资料”)

其他科研业绩应上传所有可取得的支撑材料。

2.所有证明材料上传的格式为pdf